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里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Bureau de l'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du Mali

首页>马里概况

来源: 类型:

政情

马里现行宪法于19921月经全民公决通过。19991月经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规定,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总统为国家元首,代表国家统一,保障国家独立,监督遵守宪法,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国家的持续性。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政府是由总统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政府由总理和部长组成,均由总统任免。

马里宪法规定,议会实行一院制。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掌握立法权。议员由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但任期内不得担任政府任何公职或从事商业活动。议员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并在议会开会期间享有津贴。

马里司法独立,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司法体制受法国影响较大,主要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级法院、行政法院、上诉法院、重罪法院、一审法院、巴马科地区法院、商业法院和劳动法院等机构组成。

2013728日,马里正式开始总统选举。815日,马里官方宣布,候选人易卜拉欣·凯塔赢得第二轮选举,成为马里新任总统。新政府随后成立,后2014421日政府改组,任命穆萨·马拉为总理。

现任政府于2015年1月10日改组成立,莫迪博·凯塔为总理。设有经济和财政部,国防和退伍军人部,国土管理和地方分权部,民族和解部,外交、非洲一体化和国际合作部,贸易和工业部,农村发展部,高等教育和科研部,矿业部,能源和水利部,就业、青年和公民建设部,装备、交通和地区联通部,城市一体化和住房部,清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卫生和公共医疗部等29个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