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里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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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政府审议通过新版《矿业法》草案

8月21日,根据矿业和石油部长提议,马里政府内阁会议审议通过了《矿业法》修订草案,以大幅提高矿业产品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

旧版《矿业法》系2012年2月27日通过,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向私人资本开放采矿业,提高矿权分配透明度;二是建立富有吸引力的、完整的税收制度,鼓励投资者进入该领域,促进采矿企业国际竞争;三是引入企业社会和环保责任的概念。

旧版《矿业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需纠正的缺陷。为此,新版《矿业法》进行了如下修订:一是缩短稳定期持续时间;二是对勘探、河道淘金、生产阶段免征增值税、部分海关和税务优惠措施取消许可证;三是澄清手工、机械化和小规模采矿以及采矿企业社会责任领域的某些重要概念;四是将环保义务扩展到探矿阶段;五是调整矿物质分组;六是探索通过招标方式授予矿权的可能性;七是设立专门基金保证手工矿场的修复和安全,打击使用违禁品行为。

 

注:驻马里使馆经商处根据马里《发展报》2019年8月22日报道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