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马里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Bureau de l'Économie et du Commerce de l'Ambassade de la République Populaire de Chine en République du Mali

首页>政策法规

来源: 类型:

马里贸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马里现行《商法》系1992年制定。凡从事商业活动,以及在有关规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受该法约束,并应在工商部门注册。该法包括总则,公司成立、改组、破产清算及解散,商业票据,有价证券,商业合同等内容。

马里实行贸易自由化。自20世纪90年代初放开市场物价以来,先后取消了国营企业对粮食、药品、燃料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垄断权,建立了市场价格体系,逐步放开了包括运输、液体燃料和石油产品在内的所有商品的市场价格,完成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