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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承包工程投标人资格标准
2004-06-02 09:11
  最近,马里国家合同总局要求国家各采购单位、各部行政和财务管理部门在招标文件中纳入投标公司分级申报资料,并公布了投标人资格标准,对原有规定进一步细化,简单说就是:

  1、 技术能力,即投标人是否已完成过同等工程项目;
  2、 投标单位的人员状况,是否具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且人员名单必须在国家福利局登记;
  3、 投标单位的设备及财务状况;
  4、 交纳税务情况。

  下面表格是在各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合同总局制定出的一个基本参考标准。



  我在马里的5家承包工程公司基本都具备承揽10亿西郎以上的工程合同,所以投标人资格审查对我公司无影响,但是值得注意以下几点:

  1、马里政府通过近来对一些项目的施工检查,特别是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工程,得出必须要严格实施对承包人的资格审查。
  但这不是限制国内小企业发展,国家鼓励马里公司与外国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这样能够享受马里公司的优惠政策。
  2、在报价审查评估的最后,对那些符合行政、技术、财务要求的报价,再用“资格标准”来衡量投标人,以便裁决出中标人,如果排列第一报价也符合“资格标准”中的各项标准,就定为中标人,如果有一点不符就让位排列第二的投标人,依次类推,这就意味着仅是最低报价是不够的。
  3、增加透明度,更加重视工期,强调按合同计划实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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