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里议会通过关于生物安全的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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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4 23:58 文章来源:驻马里使馆经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据报道,11月13日马里议会全体会议上就关于生物技术安全的法律草案,赞同和反对者之间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该法律草案以108票赞同、20票反对获得通过。
马里是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和2000年《卡特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签约国,承诺要建立、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框架和生物技术安全法规,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一个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通过的法律草案中关于要建立的组织框架包括:国家生物技术协调组织负责信息交流,承担技术秘书处的工作;国家主管部门是在国家生物安全委员会提出建议的基础上,负责颁发生物安全许可证;国家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委员会就有关生物技术和生物安全,向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指示性意见;国家生物多样性委员会负责保证决策的透明度、监督和决策的实施。通过的法律草案共14章、78条款,包括总则、机构框架、决策、风险和风险管理、有意或事故性传播、紧急措施等;该法律还涉及保密商业信息的认定、标签、出口、责任、修复、罚款、处罚、上诉渠道,以及临时和最终措施。
环保部长否认了该法律是一些人认为的认可转基因产品的一种形式,他说这部法律即不是认同也不是反对转基因产品,而是填补马里法律空缺,用它保护自己不去接受不必要的东西,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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