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里议会通过《农业指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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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1 04:51 文章来源:经商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上周,马里国民议会全票通过马里指导农业发展的法律—《农业指导法》(La Loi d’orientation agricole)。
制定一个指导国家农业长期发展的法律文件是杜尔总统倡议提出的。该法律草案涉及面广,反映了社会各方对发展农业的共同愿望,既要把生存式农业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并能满足国家日益增长需要的现代化农业。该法律草案内容广泛,包括了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业、林业、野生动物保护区,以及衍生的农业活动。
在法律草案讨论期间,农业部长对议员关心和提出的问题都作了解答。例如:
1、新法律承认家庭经营者,经营土地要注册登记。家庭经营者定位为企业,法律规定了其权利与义务,以及纳税等问题。
2、“习俗性地拥有土地、但过度占有”的问题,国家承认习俗性占有土地,但要体现一定的合理及公正性,不能过度损害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习俗性过渡占有土地”的争议,由地方土地委员会负责解决。
3、关于转基因产品,迄今政府还未作出任何决定。今后将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处理这个问题。
4、关于政府购买印度400辆拖拉机如何处置,原农业部长领导的一个委员会正在制定有关政策,及如何使用、转让、租赁等规定。政府鼓励地方成立农机企业。
另外,据报道,《农业指导法》中农业一字第一个字母的大小写都经过一番争论,提案原来是大写,后经过征询专家意见改为小写。
总之,马里政府是想把国家农业发展成为一种优先建立在农业家庭经营方式上,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的,并具有竞争性的农业。
驻马里使馆经商处
200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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