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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税法
2003-03-31 08:15
  1995年12月31日版的马里税法为994条,计有:直接税、间接税、注册税、印花税四编。1999年4月1日马里共和国总统科纳雷以总统令颁布了马里国民议会1999年3月11日修改了的直接税、注册税、印花税的有关条款,同日又颁布了修改了的间接税有关条款。税法规定:在马里注册经营的公、私、合资企业、公司及个人收入,均需按规定向国家税务部门纳税。

  (1)、直接税:
  -所得税
  —营业许可证税 
  —所得定额税
  —其它直接税

  (2) 、间接税
  —营业税
  —特别产品税
  —消费税

  (3)、注册税

  (4)、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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